江苏南京:探索“金融+公证”商事调解新实践

发布时间:2026-05-27 00:00:00

  《商事调解条例》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提供明确制度遵循。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破题,积极探索“金融+公证”商事调解新路径,引入南京公证协会专业力量,成立南京市紫金山国际商事调解院驻玄武区人民法院工作站,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再添新枝,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作为商事调解条例施行后的重要实践开端,玄武区人民法院主动对标条例要求,立足金融审判专业化、解纷机制高效化目标,先行先试、主动作为,将专业商事调解嵌入金融纠纷全流程,推动金融纠纷从“事后诉讼”向“源头预防、柔性化解”转型。

  据悉,南京市紫金山国际商事调解院由南京市公证协会发起、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集聚商事调解、金融实务、法律合规等领域专家,擅长处理复杂、新型、批量金融商事争议。

  玄武区人民法院依托双方合作基础,创新构建“商事调解+公证赋能”一体化解纷机制,补齐传统调解执行力不足等短板,实现调解成果可固化、可落地、可执行。通过法院、专业调解组织、公证力量三方深度融合,打破解纷壁垒,构建审前过滤、专业调解、快速行权全链条闭环,显著提升金融纠纷化解效率与司法公信力,为金融审判工作注入制度创新动能。

  据了解,这一创新模式的核心优势,在于精准对接当事人需求,为当事人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从时间成本来看,审前快速分流、专业高效调解,大幅缩短纠纷处理周期,免去冗长诉讼流程;从办事便利来看,一站式完成调解、行权对接,少跑腿、少材料、少等待;从经济成本来看,以柔性方式化解争议,降低诉讼成本与时间成本,兼顾效率与公平。

  在条例施行后的首个工作日,5月6日上午,三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走进工作站,在公证员的组织协调下,对欠款账目核对、展期还款计划和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有序高效沟通,为双方后续签订调解协议、依法诚信履约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