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创新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4-12-23 00:00:00
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以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为基础,开展信用评价、实施信用激励,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领域信用体系,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前瞻趋势”确立政策框架。今年,枣庄市出台了《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确立了以信用评价、守信激励为主的政策导向,明确了住房公积金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的基本标准和方法,按照“以点带面、循序渐进、优先扶持”的原则,开展首批缴存企业住房公积金信用试评价工作。
“正向引导”释放信用红利。枣庄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住房公积金领域守信企业及缴存人实施联合激励的措施》,17家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出台135条激励措施,涉及国家专项债资金支持等方面,擦亮“公信惠企·积金为民”信用评价品牌,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惠企利民”优质服务。
“精细管理”发挥数据动能。枣庄市推进信用管理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建立信用主体评价信息数据库,开发嵌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信用评价应用系统,16家部门及金融机构共享信用A+企业评价结果;搭建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系统,上线运行提高守信缴存人贷款额度等评价结果应用;探索制定全行业适用的《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标准》,为编制住房公积金领域信用信息基础数据标准和信用信息系统技术标准提供参考。
相关负责人表示,枣庄市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信用体系体制机制,坚持信用与数据并重,巩固扩大信用建设应用成果,持续开创住房公积金信用体系建设和数据治理新路径。